倾城——评《霸王别姬》一书

不谈电影,就单单这样一本不到二十万字的小说,惟“震撼”二字可以形容。一个暑假,我就只记住了程蝶衣,这样倾城的一个人;就只记住了比颠覆了整座香港的倾城之恋仍更胜一筹的,在世间流离中的“倾城之恋”。

这样一个令人独怆然而涕下的传奇,如何不好好说说它?!

很少很少,有一部触动灵魂的作品,一行行字念过去,仿佛是牵动了内心深处的一根弦。像是另一个自己正感同身受。一定是那一刻,那一句话,才会有的触动。迄今为止,这般美妙又独特的感觉只在我身上发生过两次,读这个故事,便是其中之一。

有人说,这世间的爱分三种:爱,不爱,不能爱。程蝶衣的一生都在三种爱之间挣扎,他也不明白,该如何是好。但他选择活出自己,“不疯魔,不成活”,绚烂的一生,在那年的岁月里绽开耀眼的花,认识他的人就不会将他忘记。是我想象中的那样,有这么个人,圆了我的梦,以一种奇特的方式,呈现在我眼前。轰轰烈烈,而我,却只能望而兴叹。

小说里,他更鲜活。更是我所向往的,一分真。

他是固执的。固执年少时“小石头”对“小豆子”的一分微小的关怀;戏台上含情凝睇谢君王时固执地在心里描绘他的眉眼如画。亦或是,一柄他曾随口道出憧憬之情的剑,便直入了心,碎了灵魂也要得到它!蝶衣是特别的,独一无二的,淬在心头的美,注定他命运多舛,一定会爱上一个不能爱的人,终此一生。

私以为,他一辈子都没有放下,只愿遥遥望着他,自欺欺人便好。

戏台上,他是霸王,他是虞姬;戏台之下,他摇身一变成了俗世中的段小楼,而他程蝶衣却在“虞兮虞兮奈若何”的戏里走不出去。或许那不是爱,只是一个小小的愿许,愿和他唱一辈子的戏。戏里,他能触到温暖的影子,就够了。再奢求,已是不敢。他终是别人的霸王,别人的人。他只愿再为他勾眉时,尽情地享受空气中氤氲的幸福的气息。

莫名地,会被一些平凡的字眼刺得泪如雨下,一整本书看下来,泪就没止过。仿佛是上辈子的事,陌生又熟悉。他再夜里舞剑,一句“君王气意尽,贱妾何聊生”含着多少对命运的怨愤;当他拼尽玉碎让他身边的女人离开他时,那一刻,不知是喜是悲,隐隐中,应有一分孤凉之上的快意;可谁料,这不过是镜花水月,他终究什么也得不到。

痴人,刻到骨子里的牵挂,只因他就是他。剪不断,理还乱,他不会拥有同情,所有人都当他是疯子,做着错误的事。可别忘了,“不疯魔,不成活”,他偏偏是一意孤行,无论是与非。戏台下万千声呼喊,多少人青睐,抵不上只要他深情地,哪怕是装出来的,对他认认真真念一句戏里的词。

他便当了真。

多少年,再唱那出戏,重温旧日的梦。仍是一分卑微,一分欲求却不得。此去经年,应是良辰好景虚设。看到你依如旧,我便别无所求。

你一切都明了?可这一世,也就这样了,只是感谢你,应是将我放在了一个重要的位置。才不枉我,颠沛了一生也剪不断了入骨相思。

 

题外话

前缘:触到这本书呢?前段时间,在我补习英语的班上转来了一个女孩,她的名字叫——蝶衣。一个美得动人心魄的名字。为何似曾相识?但我也未过多留意。周末的是好,我照常去图书馆,在一片琳琅满目的书架上,我只看到了那一本“霸王别姬”。找书,凭的就是这样一种缘分,冥冥之中,它就会让你看到。

翻开它,我才发现那个我寻思了许久的名字,赫然演绎着一段惊世传奇。

 

关于作者:李碧华的小说。大多数人都喜将她与亦舒相比。师太的书就好比书淡淡清香的茶,而李碧华这样的鬼才,她笔下的故事就如会在口中炸开的碳酸饮料。私以为,师太在感情的把握上已算是炉火纯青,直到我看到这样一本像是一朵血色的菊花,一瞬刺在我心口上的佳作,才真真体会到她内心深处的快意凌厉。一如她的原名,李白。一刹那给我的震惊,如今才彻底明了,这样洒脱又百转千回的故事,它的作者,应是这个名字!

也要感谢她,把这个故事写出这分无可奈何的悲哀,惊心动魄的寒凉。

 

这份情:很多人,只把这当作一部有趣的小说;很多人,只为窥探这一种不耻的情感。甚至,在如今“腐”已经成了一种文化。但这不是一种纯粹的情,而是在那个时代才会发生的倾城的传奇。

只有心境相似的人,才知道。

爱上一个同性别的人不可耻,也不可笑。私以为,只要是爱,都是高尚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思己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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